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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勇救諾姆的“雪橇英雄”到千詞不忘的“超級邊牧”:一場跨越萬年的忠誠與進化傳奇


阿拉斯加最西邊有個淘金小鎮,叫諾姆。 1925年年初,那裡發生了一件大事:很多居民突然生病,症狀看起來像扁桃體炎。 當地唯一的醫生——科斯蒂·韋爾奇醫生檢查後卻發現,這根本不是扁桃體炎,而是白喉。

從勇救諾姆的“雪橇英雄”到千詞不忘的“超級邊牧”:一場跨越萬年的忠誠與進化傳奇

白喉是一種傳染性極高的細菌感染,極易在群體中擴散,尤其對兒童危害很大。 病人的喉嚨裏會長出灰白色斑塊,如果不及時治療,斑塊越長越多,患者就會因窒息而死,死亡率幾乎是百分之百,極其可怕。

更糟糕的是,當地用來治療白喉的血清早已過期,完全不能用,只能眼睜睜看著病人生命垂危。 韋爾奇醫生趕緊發電報,請求調來血清。 可最近的血清在安克雷奇,直線距離約900公里,而且正值隆冬,暴風雪肆虐,1925年的敞篷飛機根本無法起飛。 救命血清一時半會兒送不過來,整個諾姆鎮都被巨大的恐懼籠罩,街道仿佛被冰封,沒有人敢出門,大家都不清楚自己和孩子能不能熬過這一關。

一般故事講到這裡,救世主就該登場了。 這一次,救世主是哈士奇——準確來說,是一群哈士奇。 因為在冰天雪地裏,唯一能把血清送到諾姆的辦法就是狗拉雪橇。 那30萬組織的血清,先通過火車運到了尼納納城,剩下的1085公里只能靠雪橇接力完成。 總共20名雪橇手、150條雪橇犬參加了這場救援行動,每支隊伍負責幾十公里,從兩個方向同時出發,在中途匯合交接,接力運送血清。

那一年阿拉斯加還遭遇了20年來最惡劣的極寒天氣。 時間是一月底二月初,地處北極圈附近,幾乎是極夜,氣溫在零下30℃到零下60℃之間,再加上暴風雪,路况極其危險。 然而血清早到一天,就能挽救更多生命。 於是雪橇犬們幾乎晝夜不停地趕路。 可天氣實在太惡劣,身體狀況不好的犬只跟不上隊伍,只能被留在半路。 等雪橇手交完棒,再回去找時,有些狗已經被凍死,場面异常悲慘。

這次救援行動在社會上引起了轟動,人們通過電報和報紙關注血清的運送進度,被雪橇犬的表現深深打動:在零下幾十度的嚴寒和暴風雪中,它們幾乎都是玩命奔跑,整個諾姆鎮的命運就系在它們身上。 最終,雪橇手和雪橇犬僅用五天半就橫跨阿拉斯加,把血清送達諾姆,挽救了不少孩子的性命。

在每支雪橇平均運送50公里的情况下,雪橇手萊昂哈德·塞帕拉和他的領頭犬——多哥,整整運送了420公里。 他們冒著生命危險,穿越了冰封的諾頓灣,翻越了1500米高的雪山,至少節省了一天時間,是本次行動最大的功臣。 多哥的故事後來被拍成電影,片名就叫《多哥》,推薦大家去看看。 當然,本篇並不是在講電影,只是通過這個故事讓大家感受一下雪橇犬與人類合作時的狀態:就算前方危險重重,只要主人一聲令下,它們還是會克服動物自我趨利避害的本能,義無反顧地往前沖。 能做到這一點,不僅因為它們勇敢,更因為它們對人類有著絕對的信任和忠誠。


狼如何變成了狗?
作為一種動物,能和人類建立如此親密的關係,實在太不尋常。 而這就要從狗是如何被馴化的說起。 大家都知道,狗是狼的一個亞種,而且是人類最早馴化的物種之一。 早在人類還以狩獵採集為生時就已經出現了狗。 現時發現最早的人類養狗的證據大約在三萬到四萬年前。 不過從基因測序來看,那批被馴化的狗並沒一直傳到今天。 現代狗和狼的共同祖先大約出現在1.5萬年前,那時人類還沒開始定居。

至於人類是怎麼把狼訓成狗的,主流說法可能出乎大家意料:當年,很可能是狼先邁出了第一步,主動接近人類。 奧地利著名動物學家康拉德·洛倫茨(1973年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得主、現代動物行為學的創始人)在他的著作《狗的家世》中還原了狼變成狗的過程。

當年狩獵採集的人類已經有火堆和武器,能獵殺一些大型哺乳動物。 在他們暫住的營地周圍,常能見到動物殘骸。 對不介意食腐的狼群而言,這些殘骸是寶貴的食物來源。 狼群便習慣了暗中跟著人類,在營地邊緣尋找機會。 因為人類有火和武器,狼也不敢貿然襲擊,相比去野外奔波,不如就近吃人類扔的骨頭肉塊,更加安逸。

起初,人類對狼群是懼怕的,但久而久之,反而開始覺得它們有幫助:晚上睡覺時,若有猛獸如老虎、豹子接近,狼群會先有所察覺並發出動靜,讓人類能及時防禦。 於是人類漸漸主動餵食狼群,以便讓它們始終“跟班”,相當於雇了一支相對鬆散卻有效的“警衛力量”。

再後來,狼群又主動進了一步:發現人類在射殺熊、野牛、野馬等大型獵物時,常有受傷的獵物逃走。 狼憑藉敏銳的嗅覺能追跡到它們,但單獨出手可能被受傷的猛獸反傷。 於是狼會“帶”著人類一同追擊,成功後雙方分享獵物。 如此一來二去,經過若干代,習慣跟著人類的狼群變得越來越溫順,合作也更默契,逐漸從狼中分化出來,正式專職擔當警衛、協助狩獵的角色,這也就是最初的“狗”。

科學家根據考古發現還推測,人類跨過白令海峽進入美洲大陸的時間,恰好在東亞馴服狗之後; 也許正因為當時已經有狗幫助拉雪橇、搬運物資,人類才具備能力穿越嚴酷的冰封之地,擴散到美洲。

狗成為人類夥伴的歷史比其他家畜早得多,和人類相處時間越長,狗的變化也就越大。 這些演化毫無疑問是動物史上最成功的案例:如今,全世界的狼大約只有20萬只,而它們的亞種——狗,數量卻可能已突破7億只。


從狼的天性到人類最佳夥伴
狗與人類相處有個天生優勢:從狼那裡繼承的群體意識。 它們既懂得團隊合作,又懂規則,明白自己該做什麼、不該做什麼。 而人類對它們來說就像“頭狼”,狗對主人的忠誠正源自此。

另外,狗的叫聲也大變樣。 狼標誌性的嚎叫是為了讓聲音傳播得遠,在荒郊野外隔著幾個山頭也能互相交流或宣示地盤。 可狗跟著人類活動,基本不會離主人太遠,自然不需要那種悠長的嚎叫,短促的“汪汪”就足够了。

再者,狗在與人交流時會發現:人類並不擅長像狼那樣用微妙的表情和動作傳遞資訊。 狼群裏,一個細微的眼神或身體動作,就能讓同伴心領神會。 然而人類卻無法理解這些“微表情”,所以狗只能“犧牲尊嚴”,把各種表情、動作誇張化:搖頭晃腦、擠眉弄眼、拼命搖尾巴……在狼看來可能很“中二”,但對取悅人類很管用。

也有人認為,狼碰到狗會有種“想殺死它”的衝動,似乎對“變節”的亞種格外鄙視。 更別提狗現在吃的東西,狼看了只怕更“想不通”:當年它們是沖著人類的剩肉剩骨頭才靠過來,結果後來人類開始種地,主食變成了五穀雜糧,狗想頓頓吃肉反而成了一種奢望。 於是狗迎來了新的選擇壓力:某些狗出現了能產生澱粉酶的基因,可以消化糧食,深得主人的歡心。 自從農業革命後,糧食比肉更好獲取,能吃穀物的狗更受歡迎,人類也會讓這類狗繁育更多後代,久而久之,狗普遍擁有了消化澱粉的能力。

不過狗還是無法從純素食裏獲得全部營養(比如維他命D必須從肉中來),所以也不能一點肉不喂。 這也算狗最後的一點“倔强”吧,畢竟它們當年就是沖肉食才跟著人類混飯吃的。


超乎想像的狗智商:從記詞彙到排除法
狗的聰明是有目共睹的。 單論智力,它也許比不上類人猿、大象或虎鯨海豚這些動物,但要論對人類社會的認知能力,狗卻能把它們“秒殺”——最明顯的就是狗能聽懂大量人類語言。

2009年,動物心理學家朱利安·卡明斯基在《Science》上發表研究,主角是條邊境牧羊犬,名叫Rico。 它在訓練後能記住200多個詞彙,每次聽到“去拿某樣東西”的指令,都能叼回正確的物品。 就算間隔四個星期再測試,它仍沒忘記。 這個結果一公佈,引起轟動,大家沒想到狗竟能聽懂這麼多詞彙。 Rico也囙此聲名大噪,烏克蘭一支搖滾樂團還專門為它寫了首歌,叫《大聰明Rico》。

不過,這還不算最强的。 有條美國邊牧名叫Chaser,由行為心理學家約翰·皮利教授訓練,是世界上記住單詞最多的“非人類生物”,多達1022個。 皮利教授從Chaser很小時便開始訓練:它5個月大時記了50個詞,8個月大時記住200個,一歲半時達到700個,3歲突破1000個。 教授用成百上千個布偶訓練它,並逐個取名。 無論間隔多久,只要聽到“拿回XX”的指令,Chaser就能在一堆玩具裏精准找出相應的布偶。

更令人驚歎的是它的理解能力:有人拿一個全新的“Q版達爾文”布偶,混入Chaser熟悉的玩具中。 當聽到“找到達爾文”時,它居然成功找到了——說明它懂得用排除法推理,這已經超越了簡單的死記硬背,顯示出邏輯思維能力。 Chaser還掌握了“動詞+名詞”的複雜指令,比如“用鼻子碰一下某物”“把某物拿起來”“把某物拿過去,再拿回來”等都能理解。 邊境牧羊犬由此被譽為“最聰明的狗”,而皮利教授與Chaser的默契也讓人十分感動。 雖然他們分別在2018年和2019年去世,但生前的成就已經成為傳奇。

上萬年前,有些狼群跟著狩獵採集的人類混來混去,把自己“混”成了狗,主要工作是警衛和協助捕獵(類似現在的看門狗和獵狗)。 可在人類文明的發展長河中,狗的工作範圍越來越廣。 最常見、最拿手的本領,就是用强大的嗅覺幫助人類做各種事。

狗的嗅覺受體大約有2.2億個,而人類只有約500萬個,相當於狗的四十分之一。 更厲害的是,狗鼻子裏有一種特殊結構,可以讓吸入的氣味分子附著在黏膜上,不會被下一次呼吸完全沖走; 換句話說,狗呼吸次數越多,味道就越明顯,能把極微弱的氣味“放大”出來。

最早,狗是用來幫助人類追跡獵物; 到現代,則更多是軍警犬在破案、灾害救援等方面立功。 甚至在防治外來物種入侵上也有它們的身影:比如之前提到的非洲大蝸牛入侵佛羅里達,後來就是靠警犬一隻只找出來的。 就連醫學界也沒忘記狗的鼻子:據說美國有只哈士奇“希拉”聞出了主人得卵巢癌,一隻叫“麥克斯”的牧羊犬發現了主人的乳腺癌,德國有只名叫“黛西”的狗為500多人檢查出癌症,準確率高達93%。 或許將來經過專門訓練,狗還能成為癌症初篩的重要手段。

因為它們能聽懂人類指令,又天生忠誠,狗非常適合當雪橇犬、導盲犬、牧羊犬等,且需要相當高的智商和對人的默契配合,絕非簡單的服從命令就能勝任。 所謂的“狗通人性”,說的就是它們能很好地領會並執行人類意圖。 前面提到的哈士奇多哥或邊境牧羊犬Chaser,就讓人强烈感受到這種“與主人相通”的感覺。 狗之所以被譽為“人類最好的夥伴”,正是因為它們對人類高度信任並能跨物種合作到這個地步,十分難得。


狗的多樣性與部分遺憾
現時全球大約有400多種狗,但其中絕大部分並非自然演化,而是最近150年裏少數人為了“觀賞”而定向培育出來的。 選育標準往往只看外形,不在乎智力或運動能力,什麼嗅覺、忠誠度,通通不作考量。 為了保證所謂的“純種”,近親繁殖現象也相當常見,一些遺傳疾病或缺陷就這樣被放大。

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哈巴狗、法鬥、獅子狗等扁平臉狗。 它們的鼻腔過短,導致呼吸不暢,劇烈運動時特別容易出現呼吸困難; 若再加上肥胖,就更嚴重。 所以養這些狗,一定要注意控制它們的體重。

此外,還有一個嚴峻的社會問題:全球大約超過7億只狗中,四分之三左右是流浪狗或野化狗,很多都是被棄養後自生自滅,生存狀況並不好。 囙此,如果你想養狗,務必要三思而後行,千萬別一時衝動,尤其別因為剛看完《多哥》之類的電影就立刻做决定。 狗是人類忠實的朋友,我們更需要對它們負責。


這就是狗的故事:從曾經在寒冷荒野中跟隨人類的狼,到如今遍佈世界、活在我們身邊的夥伴。 它們也許不會說話,卻在用忠誠與陪伴,書寫著一段跨越萬年的進化傳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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